阳光e采云平台收费说明
为更好地服务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投标人/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,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,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,我司综合自身运维运营成本,参照行业同类平台公允收费水平,制定收费标准如下:
一、收费对象和原则
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/供应商。我司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,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。
二、收费标准:
档位 | 预算范围(M) | 费用(元) |
1 | M<100万 | 500 |
2 | 100万≤M<200万 | 1000 |
3 | 200万≤M<300万 | 1300 |
4 | 300万≤M<1000万 | 1500 |
5 | 1000万及以上 | 2000 |
特殊情况 |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| |
三、 收费说明
1、 为有效控制各交易主体的交易风险,为投标人/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,助力投标人/供应商有效竞争、精准投标,投标人/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基本信息服务。
2、按次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/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概(估)算价确定。
3、 平台技术服务说明
(1)电子化交易服务
为投标人/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信息查询服务,全面支持线上报名、标书在线编制、文件加密传输、电子化开评标等全流程线上交易配套服务。
(2)数据安全保障服务
规范交易数据的存储、传输与留存管理,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密要求,保障投标人/供应商交易数据安全合规。
(3)技术支持服务
常态化开展平台运行监测与系统运维,通过在线客服、热线电话等方式,为投标人/供应商提供平台操作咨询、在线指导、常规技术问题处置等全方位投标服务保障。
4、其他
本平台执行统一基础收费标准,结合各地区、各部门属地现行政策要求,按规定差异化落实对应优惠政策。所有项目最终收费标准,以对应项目采购公告公示的收费细则为唯一执行依据。
四、 收费生效时间
本收费标准自2026年7月20日起正式生效,适用于自2026年7月20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标段(包)。
五、 缴费及开票
1、支付方式支持个人网银、企业网银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通道。
2、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满五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开具发票,平台仅支持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(数电发票)。
六、 解释及说明
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富深数采科技有限公司所有,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服务热线:0519-86722812。